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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揮發(fā)分測定有什么技術要求
發(fā)布時間:2012-09-21 點擊次數(shù):1263次煤的揮發(fā)分是指煤樣在900±10℃隔絕的空氣加熱至7㏕,由煤中的有機物分解出的氣體和液體(呈現(xiàn)蒸氣的狀態(tài))的產(chǎn)物。
其測定上一項規(guī)范性比較強的試驗,測定的結果取決于所規(guī)定的試驗條件,所以在測定燃煤的揮發(fā)分時,對其測定的技術要求很嚴格。
其技術要求:高溫爐內的溫度應該嚴格控制于900±10℃的范圍之內,放進試樣后,爐溫應該在5㏕內恢復到900±10℃。加熱時間應用秒表計時,當試樣送入高溫爐的高溫區(qū)時開始計時,至到試樣離開高溫爐為止,對這一操作過程以7㏕的時間內為準確時間。否則試樣就應做報廢。測定時應用專用坩堝。坩堝在爐內灼燒時應避免坩堝與坩堝之間、坩堝與高溫爐壁有直接接觸。在測定過程中,如坩堝或坩堝疲軟上聚有黑煙時,試樣也要做報刻處理。